夫妻本是同林鸟详解深圳离婚案件三大诱因(1)
资深法官详解当前深圳离婚案件三大诱因,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
每天都有新人喜结良缘,也有夫妻分道扬镳。法院案件统计显示,近年来,深圳的离婚案件一直呈增长趋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张辉辉向记者透露,2007年,他负责审理的离婚案件约为10多宗,2008年为20宗左右,2009年则达到30多宗。一宗离婚案件的背后,既包含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又折射出情感、道德、伦理等因素。记者昨日带着有关问题专门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邱苏和法官张辉辉,请他们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当前深圳离婚案件的诱因,并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诱因1
两代人关系不和致小夫妻分手
“就我办过的案件而言,相当部分的离婚案件还是由于感情不和引发的。”作为具有多年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邱苏这样谈及自己的办案体会。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邱苏认为,所谓“感情不和”,既可能是夫妻双方本身感情不和,也可能是丈夫与岳父母,或者妻子与公婆闹矛盾,从而导致夫妻双方最终闹上法庭离婚的。80后独生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因与对方父母闹矛盾最终导致离婚的现象尤其突出。“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80后的一代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深受父母溺爱,感情上比较自我。父母对唯一的孩子也是倾注了全部心血,往往不容与别人分享对孩子的感情。当80后这一代步入婚姻家庭关系后,在处理父母与配偶关系上容易产生矛盾。而父母的推波助澜也会促使小两口矛盾加深,最后不得不分道扬镳。其实很多80后的离婚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引起的,表明独生子女婚姻关系比较脆弱,这一现象值得社会认真关注。” 典型案例
一对80后的小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婚前都深受父母溺爱。婚后,男方父母替小两口在深圳买了房,并从内地来深圳与小两口同住,准备安享晚年。没想到,儿媳妇对公公、婆婆处处看不顺眼,生活习惯也完全不适应,后来双方关系越来越紧张,以至于儿媳妇将遥控板藏起来不让公婆看电视,甚至将洗手间锁起来不让公婆使用。为此小两口时常争吵,愈演愈烈,后来公公、婆婆也掺和进来,极力主张儿子离婚,儿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最终判离。
法官述评
邱苏告诉记者,对于因感情不和原因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法官首先要主持调解,希望双方能和好如初。上述就是一个典型的80后婚姻中,因与对方父母不和最终导致离婚的案例。对于这样的案件,作为法官一般会分两步调解。首先会将小两口召集在一起做调解工作,告诉他们要尊重自己的选择,要从自己的立场判断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伴侣,而不要过多从父母的角度出发,因为父母不可能陪伴你生活一辈子。此外,我们还会约谈双方的父母,希望他们尊重子女的选择,从正面做做子女的思想工作。“老年人和年轻人作息时间、生活习惯不同是客观存在的。除了双方要相互体谅之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父母可多买或租一套房,与子女分开居住,这样既可时常联络感情,又能减少生活琐事引发矛盾,有利于小两口婚姻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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