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法律网 http://www.szfamilylaw.com
律 师: 张 勇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1010160327 学 历:四川大学法律硕士 人力资源管理师 手 机:134 1895 4058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23,30,31,32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Copyrights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深圳婚姻法律师网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23,30,31,32层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 张勇律师 1341895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