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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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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张  勇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1010160327
学  历:四川大学法律硕士 人力资源管理师
手  机:134 1895 4058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23,3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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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如何相处?

 


 提出以下几点与离婚家庭孩子相处的原则,供徘徊中的人参考。

  第一、离婚后应该积极寻求适合自己的另一半。因为,有了完整的感情生活,才能以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面对孩子的教育。有些人离婚后为了孩子不愿再婚,全身心地关注孩子,孩子感受到的并不是全部的愉悦的爱,而是压抑的爱,沉重的爱,反而导致亲子关系不好。

  第二、再婚后不要“越权”管教孩子,而要把对方的孩子当成朋友来相处,欣赏对方的孩子,而不是专看对方孩子身上的缺点。环境造就孩子,原先生活的环境,肯定会在孩子身上留下你不喜欢的一面。可你千万别想彻底改变对方的孩子,而只能在日后长久的相处中影响他们。最好的办法是请孩子的亲身父母来教育他们。

  第三、离异的父母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讨伐”对方的“过错”,说对方的坏话。离婚是成年人之间的事,如果你把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说得一无是处,孩子会因此而内心充满矛盾、愤怒,仇视亲情。我们应让孩子相信,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快乐成长的。我们应该引导孩子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客观地面对父母间的问题。

  第四、离异家庭中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要做到不在孩子面前指责孩子的父母。坏情绪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只会让孩子们学会仇视和愤怒。给孩子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这是对孩子最大的爱。

  第五、孩子的父母应该引导孩子尽快地接纳新的家庭成员。只有尽快地接纳新的父亲或母亲,孩子才能更好地面对成长。  第六、原生家庭最好有个定期聚会的约定。这样可以让孩子更好地感受到自己亲生父母的爱,也有利于了解教育孩子,培养孩子爱与被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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